首先运动营养食品补充剂,属于特殊膳食食品的一类。
特殊膳食运动营养属于第30类商标中的一部分,即食品类商标。具体属于“特殊膳食食品”。 第30类商标包括烘焙用品、调味品、咖啡、茶、糖果、饼干、米面制品等食品类商品和服务。 其中非医用营养品属第30类;因此,运动营养食品可以归类为该类别的商标。
在商标分类中,特殊膳食食品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对营养的需求而专门设计的食品,例如婴幼儿、老年人、运动员等。因此,特殊膳食运动营养可以归类为该类别的商标。在注册商标之前,同样需要进行专业的商标搜索和审查,以确保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来说第5类商标并不适用运动营养食品
第 5 类包括医药、保健、医疗器械等相关商品和服务,更适用于医用营养品;如维生素制剂、鱼肝油、补药(药)、医用卵磷脂、食用植物纤维、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矿物食品添加剂等;
不过现在大健康行业产品从事人员,大多涉猎普通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等,所做产品剂型也多样化,小编建议商标申请其实可以多提交几个类别,比如常见的30类,32类,5类,29类等。费用不高,方便后期发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