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客户)将需要生产的商品委托给有生产能力的厂家,由厂家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好的产品交给客户,客户支付加工费用给厂家的合作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客户)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厂家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在代加工中,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于委托方(客户)。
加工厂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物料及配方服务,并按照标准的GMP车间流程化生产,完成产品的委托加工。因此,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客户需要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加工厂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合同约定的,产品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